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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司机注意了!2018年不了解这些政策要误大事!

来源:虎渊  发表时间:2017/12/23 18:30:23

2017年马上就要过去,新的一年,“紧跟政策步伐”的重要性不必多言。每次新政策的到来都有可能引发行业的地震,留心新政策,切勿踩“雷区”,不失为在货运激烈竞争中的一种生存之道。

2018年国家要实施的这些硬性政策,物流人有必要熟知。

新的“GB7258”2018年元旦开始实施

2017年9月29日,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新GB7258”)正式发布,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GB7258是我国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机动车查验等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及事故车检验最基本的技术标准,也是我国机动车新车定型强制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和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

1.栏板、仓栅挂车配盘刹

GB7258-2017增加了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三轴的栏板式和仓栅式半挂车的所有车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的要求: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除外)、挂车(总质量不大于750kg的挂车除外)的所有车轮应装备制动器。

其中,所有专用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前轮和车长大于9m的其他客车的前轮,以及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三轴的栏板式和仓栅式半挂车的所有车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

2.挂车配空气悬架

GB7258-2017还增加了部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半挂车应装备空气悬架的要求: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后轴,所有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以及三轴栏板式、仓栅式半挂车应装备空气悬架。

3.天然气车装拖地带

同时,新的GB7258对气体燃料专用装置的安全防护也提出了明确规定:加气量大于等于375升的气体燃料汽车应该安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拖地带导体截面积应大于等于100平方毫米,且拖地带接地端无论空、满载应始终接地。

4.皮卡不用再喷字贴反光条

作为多用途货车,在GB7258-2017实施以后,皮卡两侧将不再喷涂总质量、栏板高度等,也不再需要粘贴反光标识:所有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和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最大允许牵引质量);

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多用途货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旅居挂车除外)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

5.新挂车装自动调整臂

新的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半挂车制动器应装备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所有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专项作业车和半挂车(具有全轮驱动功能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除外)的所有行车制动器应装备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

6.设有过渡期

虽然2018年1月1日起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将正式实施,但是其中部分规定设置有过渡期。比如前面提到的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的所有车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这一规定,是在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对新生产车实施,即2019年1月1日才会正式落实。

而关于三轴栏板式、仓栅式半挂牢的所有车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的要求,会在标准实施之日起的第25个月开始对新生产车实施,也就是2020年1月1日才会正式落实。

小结:国家对于GB7258-2017标准高度重视,为了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公安部也将全力保障新标准的落实。可见对GB7258-2017要予以足够的重视,早做准备。

2018年元旦起,北京、天津、山东、深圳多地推行加装DPF

1.北京

北京早在2015年就开始提出安装DPF的相关要求,2018年必将继续大力实行。实际上,2015年5月25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三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中提出自2016年1月1日起,北京新增重型柴油车需安装DPF(壁流式颗粒捕集器)。

近日来北京周边环保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我们也可以看出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迫在眉睫。

2.天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7年2月底发布了《我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精神,其中针对柴油车排放,天津将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

3.山东

山东省2017年7月份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Ⅲ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尾气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未安装颗粒物捕集器(DPF)的国Ⅲ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将不予环检;至2017年12月底,7个传输通道城市国Ⅲ排放标准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全部加装DPF和实时诊断车载远程通讯终端。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达不到排放标准及没有加装DPF的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和私自停止DPF运行等行为的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将注销车辆营运证。

4.深圳

2017年6月29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重型柴油车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正式印发,通告中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起,深圳市销售、注册和转入的重型柴油车(不包括牵引车)应选用安装颗粒捕集器(DPF)的国Ⅴ及以上标准的车型。

2018年7月1日前,轿运车治理第二阶段必须完成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办公厅2016年联合印发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目前我国已进入轿运车治理的第二阶段,预计在2018年7月前,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

其中,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总数的20%,9月30日前完成40%,12月31日前完成60%,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80%。

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要求的标准化车辆运输车比重达到100%,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等先进车型得到广泛应用。

多地国三车禁行

出于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的升级,各地对于现存国三车辆的整治力度日益加大,国三车禁行或报废逐步提上日程。

1.北京

此前发布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规定,自2017年9月21日起,北京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通行(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和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有两年缓冲期)。

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通行。

2.天津

为改善天津市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天津市自2018年2月1日起,禁止天津和外埠未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装置(以下简称DPF)的国Ⅲ中型、重型柴油货车进入外环线(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加装DPF的天津国Ⅲ中型、重型柴油货车进入外环线(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的,应当遵守天津市对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的有关限行规定,并办理相应通行证。

3.山东

2017年9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第18条对于国三货车的管控做了新的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将注销车辆营运证。

4.深圳

2017年10月1日起,深圳对外地号牌载货汽车限行,新能源车不受此限制: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

5.河南

2017年9月17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郑州限制国三柴油货车在市区四环以内道路行驶(拉运紧急物资 (药品等)、绿通、冷链不禁行)。

6.浙江

此外,浙江杭州也推出了国三柴油车补贴细则,政府鼓励国三车淘汰:杭州从2017年8月18日开始,对要淘汰国三柴油车进行补助政策,补助金额最高可达4万元,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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